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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意發生關係竟遭控強制性交!!當事人委任律師協助獲不起訴

刑事案件

04 - 12 ‧ 2024

案件類型:妨害性自主、強制性交
案件結果:不起訴

 
  • 小陳與小美是好朋友,前陣子小美以LINE邀約小陳一起吃飯並在飯後返回至小美住處一同看影片跟玩手遊,兩人相談甚歡並自然而然的發生了關係。不料就在這件事發生後不久小陳收到了來自警局的筆錄通知,通知內容表示小陳因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,所以被要求要至警局進行偵訊。不知所措的小陳便來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協助…
 
  • (律師主張)
  1. 告訴人與被告前後共有兩次性行為,而二人之所以會發生性行為,亦係因被告以為告訴人有意與其成為男女朋友,在經告訴人同意之後,方發生性行為。
  2. 告訴人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,惟事發當日乃兩情相願,且二人於事後亦有一同外出至便利商店,最終回到租屋處,此部分係屬對於被告有利之證據,有調閱及保存相關監視器畫面之必要。
  3. 從被告與告訴人的對話內容可知,被告確實是因讓告訴人對於男友有罪惡感乙事感到抱歉,而非針對告訴人所述強迫發生性行為乙事道歉。
 
  • (案件結果)
經本所律師協助被告聲請證據保全以及陪同偵訊、辯護後,最終檢察官對小陳做出不起訴處分,成功還小陳一個清白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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