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,所以我國特別新增了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加重強制性交的新形態條文來保護被害人,條文如下: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:對被害人為照相、錄音、錄影或散布、播送該影像、聲音、電磁紀錄。
過去對被害人拍照、錄音並散布影像影片等這樣的行為大概只能用妨害秘密、散布猥褻物來進行處罰,但這些處罰相對於加重強制性交的罰則來的輕很多,所以才會在韓國爆發N號房事件之後立此重罰。
建議委由專業的律師協助處理,律師可以協助整理證據資料、釐清案情,並協助與被害人進行調解來爭取被害人的原諒,進而替當事人爭取到最好的判決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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