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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行為會涉及性騷擾?

妨害性自主

11 - 18 ‧ 2021

  • 性騷擾的定義
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規定,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,作為其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、教育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。
以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,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,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,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。

 
  • 對方沒有碰到我,但他的言行舉止都讓我感到很不舒服,這樣也算性騷擾嗎?
不一定要肢體接觸才算是性騷擾喔,只要是違反您的意願,做出或是說出有關性或性別的言行,都有可能算是性騷擾喔!
 
  • 性騷擾也會有刑責嗎?
有喔!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規定,意圖性騷擾,趁人來不及抗拒的時候,對他/她親吻、擁抱或觸摸其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人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。
但因為本罪是屬於告訴乃論,若有遇到這個狀況,建議盡快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陪同您進行調解或是答辯,保護您的權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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