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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被盜用,險些被當成藥頭,緊急委任律師後重獲清白!

刑事案件

10 - 24 ‧ 2022

案件類型:毒品
判決結果:不起訴處分
 
  • 小如日前遭警方指控利用微信暱稱「大白」的帳號販賣毒品,然而這個帳號並非是小如所申辦使用的,無奈被捲入這齣毒品案的小如,趕緊在偵查階段請求律師協助。
 
 
  • (律師主張)
  1. 警方之所以會認為小如涉嫌販賣毒品僅是因為微信暱稱「大白」之人的背景照與小如臉書、IG使用之照片相同,然而現在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照片的情況甚多,不能就以此認定該帳號就是小如所使用。
  2. 以一般販毒的情況來看,販毒者多半為求隱密低調,於販毒帳號中應會盡量減少張貼個人訊息之資訊避免警方追緝,而「大白」帳號中有被告的生活照,顯與常情不符。
  3. 本案中除了證人不明確的指證外,並沒有其他有力之補強證據可以佐證,不能僅依證人薄弱的指證就認定被告有販賣毒品之犯行。
 
  • (案件結果)
販賣毒品的刑責甚鉅,讓差點成為藥頭的小如不知所措,但在林律師積極舉證後,成功為小如洗刷清白。
 
  • (相關法條)
<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>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 
<
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>
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,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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