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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一時失慮涉犯妨害性自主,當事人委任律師協助獲緩刑

刑事案件

07 - 19 ‧ 2024

案件類型:妨害性自主
判決結果:緩刑

 
  • 小明為一位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,因一時失慮竟基於對未滿7歲之男子強制性交之犯意,利用自己與被害人A獨處的機會,以手指、生殖器進入A男肛門,並要求A男為其口交,而本案也在經歷檢警偵辦後遭到起訴。懊悔不已的小明變來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協助…。
    小明向律師表示自己為這為A男的表舅,對於自己一時的失慮而做這樣的行為感到萬分抱歉,自己願意承認所犯下的過錯,同時也有與A男的爸媽達成和解並取得他們的原諒,希望法官能給予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...。
 
  • (律師主張)
  1. 被告對於犯罪事實均坦承,且已與被害人調解成立,目前被告亦有按照調解條件每月履行,顯見被告犯後態度良好。
 
  1. 被告並無犯罪前科,對於此次一時失慮誤罹刑典之情況,亦深感後悔,對於當時失慮不周所犯下的過錯勇於面對與承擔,希望法院賜予被告緩刑或附條件緩刑之宣告,以利被告自新。
 
  • (案件結果)
    最終本案在本所林律師的積極辯護、協助下法官給予小明一個緩刑的機會,讓小明能好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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