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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洗錢防制法比你想的還嚴重!

詐欺案件

09 - 13 ‧ 2022

  1. 什麼情況會涉及洗錢防制法?
    行為人意圖掩飾或隱匿不法所得的贓款,或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追訴,透過各種管道,將贓款移轉或變更,轉換成合法的資金或財產,試圖遮斷資金來源和流向,造成金融秩序不盪

     
  2. 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?
    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,法定刑最重會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易科罰金的條件須所觸犯的罪最重本刑為「五年以下」,且被判刑在六個月以下。因而如果被法院認為構成洗錢罪,在被判六個月以下的情況下,只能聲請易服勞動,亦或是爭取緩刑的機會,不然就得入獄服刑!

     
  3. 提供人頭帳戶會構成洗錢罪嗎?
    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101號裁定主文,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不認識之人,非屬洗錢防制法第2條所稱之洗錢行為,不成立同法第14條第1項一般洗錢罪之正犯。
    然而,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已經認識到此帳戶一旦交出去,將可能成為犯罪的工具,這就會被認為是基於幫助的犯意而提供,會被視為一般洗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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