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系選擇
中
EN
關於我們
律師團隊
回上一層
律師團隊
服務項目
成功案例
回上一層
刑事案件
家事事件
民事事件
法律小知識
回上一層
詐欺案件
毒品案件
妨害性自主
車禍案件
其他刑事案件
民事事件
家事事件
時事分析
最新消息
回上一層
事務所資訊
聯絡我們
語系選擇
中
EN
2021 HUANGJIN WEB DESIGN
關閉
0
共
0
件商品
總計
NT$
0
前往結帳
✕
會員登入
登 入
忘記密碼?
建立專屬帳號
只要再完成幾個步驟,即可完成帳號的註冊程序,
我 要 註 冊
05
首頁
法律小知識
詐欺案件
違反洗錢防制法比你想的還嚴重!
法律小知識
Scroll Down
詐欺案件
11 - 14 ‧ 2022
這3類行為風險高!小心淪為詐欺人頭戶
上一則
詐欺案件
11 - 18 ‧ 2021
收到地檢署的傳票,真的會成立詐欺嗎?還來的及挽救嗎?
下一則
回上一頁
違反洗錢防制法比你想的還嚴重!
詐欺案件
09 - 13 ‧ 2022
什麼情況會涉及洗錢防制法
?
行為人意圖掩飾或隱匿不法所得的贓款,或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追訴,透過各種管道,將贓款移轉或變更,轉換成合法的資金或財產,試圖遮斷資金來源和流向,造成金融秩序不盪
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
?
依洗錢防制法第
14
條第一項規定,法定刑最重會處
「
七年以下
」
有期徒刑,而易科罰金的條件須所觸犯的罪最重本刑為「五年以下」,且被判刑在六個月以下。因而如果被法院認為構成洗錢罪,在被判六個月以下的情況下,只能聲請易服勞動,亦或是爭取緩刑的機會,不然就得入獄服刑
!
提供人頭帳戶會構成洗錢罪嗎
?
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
108
年度台上大字第
3101
號裁定主文,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不認識之人,非屬洗錢防制法第
2
條所稱之洗錢行為,不成立同法第
14
條第
1
項一般洗錢罪之正犯。
然而,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已經認識到此帳戶一旦交出去,將可能成為犯罪的工具,這就會被認為是基於幫助的犯意而提供,會被視為一般洗錢。
本所有擅長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,歡迎加入
LINE
詢問,保障您的權益!
#法律事務所 #法律諮詢 #台中律師 #法律顧問
#法律問題 #林健群律師 #律師推薦 #法律案例
#
事務所推薦 #台北律師 #彰化律師 #南投律師
#苗栗律師 #專打 #中部律師 #南部律師 #全台
#北部律師 #刑事律師 #家事律師 #民事律師
回上一頁